海外EPC总承包项目中的计价实例探讨
一
项目背景
该公路项目部位于南美某国,该国整体基建水平较为落后。该项目是既有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全长约508.07km,为该国一条非常重要的国际贸易线路。工作内容是对该公路进行重新设计,改造成行车道7.3m,两侧各1.5m路肩,5cm厚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
业主采用的合同条件为该国自有的EPC合同规范条款,非FIDIC合同条件。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不会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付款,采用月度计价的方式,按照施工内容及项目进度款支付计划表,对项目内容进行结算和支付。
二
项目计量系统的建立
原合同在招标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尚不明确,且设计深度尚不能编制一份完整、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要求,故在合同签订后,为满足项目实际施工资金需求和合同要求,承包商不能直接按照原工程量清单开始验工计价工作,经与业主和监理商讨,需要根据原工程量清单报价,在符合合同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设计内容和当地规范,重新对合同内容进行分组,即确定新的清单条目和报价。部分清单比重变化片段可见表1。
1. 百分比评估标准
在确定计价条目和各自的比重后,以1000m为最小计量模块,将全线分为509个模块,并对每个模块按计价项进行划分,分模块计算百分比后再汇总确定每个清单项完成百分比。
(1)对于土方、底基层、基层和面层,由于施工为分段施工,进度评估标准可以以下表2的形式来确定。
(2)对于施工项不是按1000m为计算标准,如桥梁、涵洞、附属工程、安全设施,则需以最终确定是设计工程量的完工比例来确定。
(3)对于设计工作计量,也需要明确设计各项工作内容后,按完工项进行计量。
(4)对于道路养护、环境监测和质量控制工作, 属于包干项,应按工期月数分摊每月比例,完成情况按照同期月报的批准情况和工程进度表进行评定。
2. 注意事项
(1)如果某类工作分项进行执行,“A”项施工内容与“B”项相关,则在B项施工工作未完成前,不可对“A”项工作进行100%计量。
(2)如果“A”项施工内容与“B”项无关,则就按“A”项实际完成比例进行计量。
(3)根据最新批复的设计文件,在对清单项计量时,在满足前述1或2的前提下,如果该项工作已完成施工,并得到监理的认可,那么即可对该项进行100%计量。
三
典型清单项
为进一步明确各项计量条目和百分比的关系,下面列举的三个典型的施工内容条目,分别从清单项目设置、工程量计量规则及实际应用情况对该方法予以阐述。
1. 路基本体的计量
在招标工程量清单里,路堤填筑包括:利用方路堤填筑、借方路堤填筑、石头路堤填筑、土料运输四个子项。
(1)清单项目设置
由于本项目不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计价依据,为简化计量手续,在计价清单中将路基填筑工作分为两个子项并按工程量划分占比:路基填筑(75%),土料运输(25%)。
(2)工程量计量规则
路基施工现场为分段施工,该计量以公里为单位计量模块,并根据该模块填筑的实际填筑高度与设计标高的比值来确定完工百分比,当达到设计标高时,即该模块的完工比为100%。如果该模块段落里存有涵洞,则必须在涵洞完工且填筑达到设计标高后才能对该模块路基完全计量 100%。
(3)实际应用情况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该项工作被分解成各个模块,同时不需要计算完成土方量,即会造成实际每段完成工作成本与计价金额并不对等,出现部分段落施工亏损、部分段落收益率可观的现象。这就要求承包商在实际施工过程和施工组织中,尽可以优化土方调配,并建议优先施工土方量少和运距底的段落,以实现资金快速的回笼。
另外,土方设计优化也可帮助项目在前期获取更充裕的资金。由于路基施工在计价办法确定时即确定该项总价,该价并不会受实际工程量的影响,故即使最终设计文件较招标工程量减少,但路基项的资金在完成该项工作后即可全部获取。反之,如果最终设计文件较招标工程量增多,根据当地EPC合同条款,承包商也很难对多余的工程量索赔。
2. 桥梁工程的计量
在招标工程量清单里,桥梁工程包括:结构开挖、桩基开挖、结构填方和压实、A型混凝土、钢筋、预应 力梁、桥梁护栏等二十二个子项。
(1)清单项目设置
由于该项施工不像路基或路面施工是按里程施工,且相对于其他清单项花费的时间更长,因此,为了分步完成此项计价,按照施工工序对该项进行施工节点划分,并将各节点划分计价比例,如表3:
(2)工程量计量规则
按照表3的各项施工内容的完成比例,以实际完成的工作进行里程碑计价。
(3)实际应用情况
在第一版的计量规范里,该项目分为基础施工、下步结构施工、上部结构施工、桥台护坡施工、附属结构五项内容,但在后期的施工中,由于跟监理对桥梁基础的施工检测方法存在歧义,使得桥梁计价因基础施工未确定以致未能存有进展,但现场已花费大量资金进行了梁的预制和混凝土备料工作,为保证现场资金工作,承包商又提交一份细化该项条目的计价办法,划分出该两项工作,避免因一项施工工序未能推进,影响整个桥梁施工的计价和现场施工工作。
3. 环境监测的计量
在招标工程量清单里,环境监测为单个整项,并无实际的工作细分项。
(1)清单项目设置
在符合原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当地环保规范和法律,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具体如表4。
(2)工程量计量规则
由于该项在原清单里为单项总价,且该工作全线贯穿项目始终,故需先按照合同工期,按月分摊每个月的应计比例,再按表4确定每个月完成情况,计算每个月完成比例,最终确定每月的完成百分比,即:
当月环境工作计价金额=环境单项总价×按计价办法中每个月应计比例×(当月施工环境计划×20%+当地社区完成情况×5%+骨料开采管理情况×10%+取土场开采管理×20%+植被恢复情况×15%+取土场关闭和恢复×30%)
(3)实际应用情况
由于承包商在投标时对当地环境的规范并未了解清楚,造成应用过程中双方对该清单项目的设置常存有争议。注意表4中第2、5、6项,该项工作实际并不是每月发生,业主和监理常常以此为理由拒绝在当月计价中考虑,从而造成出现工期过半,但该项计量支付才四分之一的结果。
由于本项目为EPC总价合同,合同金额通常不会变化,根据当地其他分包商施工经验,该项费用往往需要在项目最后才能从计价中计回。但承包商仍需努力与监理、业主协商,按照剩余工期和剩余计价的比例,综合现场施工进度情况,重新调整每个月计量比例,尽可能早获取该项结算资金。
四
经验总结
(1)对于国际EPC“交钥匙”项目的清单计量规则,通常由承包商负责编制,提交业主审批。对于清单项中各部分权重的划分以及具体子项的编制,需对当地相关规范和法律十分了解,并需要承包商与业主充分沟通探讨确定,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2)由于EPC合同涉及设计、施工和采购各个环节,需要对上述环节存在的风险成本因素进行实时跟踪记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完善和优化合同计价方案,从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促进项目顺利进展。
(3)由于招标时的设计文件并不完整,导致招标清单项目涵盖内容和工程量的估算具有很大的不确定, 这对承包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要按照清单的项目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而且要最大限度对项目加强了解,分析原工程量清单中的准确性,最好在投标阶段就与业主对工程量清单范围进行有效澄清,减少后期结算争议的风险,尽可能保护自身的利益。
(4)相对于单一的里程碑计价和月度计价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不仅有利于承包商月度及时得到进度款, 同时在实际使用时较为灵活,可有效应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清单项。
五
结语
国际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凭借其缩短建设工期、降低投资成本的显著优势,在海外项目中广受青睐。然而,在该模式下,承包商需要承担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多重责任,要求承包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全面负责,大大增加了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和风险。
同时,由于EPC项目在招标投标阶段大多处于设计初期阶段,尚无完整的施工图纸,所以实际施工中的计价清单的项目设置不能完全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设置,特别是海外的施工规范和清单项的理解与国内存在差异。
因此,灵活运用计量清单,不仅使承包商更早地获取计价款,加快项目资金回流,降低成本风险,还可以便于整个项目的管理,避免出现漏计、少计现象,以专业化的工作成果赢得业主更大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