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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能源电力类企业,是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的核心子企业,业务涵盖电力、建筑、交通和环保四大领域,水泥、民爆和装备三大工业制造板块,拥有海外投资、交通投资、房地产投资、水务投资和文旅投资五大投资平台,金融和贸易两类产业结构。集团在全球设立99个海外分支机构,覆盖142个国家和地区,国际业务从业人员约4万人,海外新签项目合同额和营业额连续1 0年在中国 4000多家 “走出去 ”企业中稳居前10,已形成投资承包双轮驱动、国内国际循环互促的发展格局。

本文结合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实践,分析能源基础设施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如何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下,实现国际投资业务高标准、惠民生、绿色可持续、创新的发展目标。

能源基础设施行业发展趋势

一、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调整,绿色可再生能源呈爆发式增长

新冠疫情的全球蔓延再度引起各国对气候变化的重视,推动能源结构向清洁化转型成为各国的共同选择,预计到2045年全球装机将会在目前基础上翻一番,超过14000GW。其中光伏的增速最快,将从目前600GW的水平快速增加至将近5000GW,气电和风能将稳中有升,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煤电已经呈现出快速下滑的态势,降幅超过5 0%,去煤化已成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共识。绿色可再生能源将会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预计到2050年,清洁能源发电占比将超过总发电量的80%,清洁能源类项目发展前景广阔。

二、金融支持清洁能源的力度不断加大,“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成为趋势

国际金融机构将进一步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绿色金融产品不断丰富,融资成本持续降低,逐步构建成为绿色、多元、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行业企业也将积极聚焦绿色环保等领域,高效运用绿色金融产品,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改善沿线国家的生态环境,实现当地经济、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技术进步、成本降低,新能源平价上网成为趋势

科技创新推动可再生能源成本持续下降、发电效率不断提升,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储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光伏、风电等不稳定电源的利用提供了可行解决方案。越来越多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已具备市场竞争优势,甚至低于传统能源,新能源发电优势不断显现,未来市场占有率将快速提升。

四、投建营一体化成为新常态

国际工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全球“EPC+F”模式进入存量市场阶段,投建营一体化成为国际工程承包商发展的新常态。投建营一体化项目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需要更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除发挥施工建设优势外,需要着重打造投融资及运营维护能力,从而不断提高全产业链竞争力。

五、竞价上网或电价竞标成为趋势

目前,欧美发达国家电力市场多为批发或零售竞争模式,发展中国家一般以政府集中采购模式为主。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尝试探讨通过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等环节的分离及改革,引入竞争,整体上呈现出由垄断向竞争、由公共产品向一般商品转变的发展态势。这就要求各环节切实提高自身竞争力,通过压低建设、融资等成本,提高发电效率及利用率,提高电价竞争力。这对于投资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对所在国电力市场的理解更加深刻,对于市场的判断更加精准。

发展建议

笔者对企业如何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下,实现投资业务高标准、惠民生、绿色可持续、创新发展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高质量、可持续地推进投资项目全过程工作

一是要高标准开发投资项目。项目的选择必须符合所在国经济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发展目标,坚持规划先行,注重项目对改善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通过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解决相关国家的发展瓶颈,使其更好地参与全球分工,实现联动发展。股权层面要体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项目本身也要具备较好的经济可行性,有较强的造血功能,项目收益能够覆盖融资本息,保证项目投融资的可持续性。

二是要高标准地建设项目。当前世界经济正加速向基础设施优质化、发展模式绿色化转变。要树牢精品意识,充分发挥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引入先进设计理念,解决建设中的技术难题,严格控制安全和环保标准。

三是要高标准地运营项目。系统构建科学管理体系,切实保障项目运营质量,高度关注环境、社会和治理的可持续性。

二、持续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

一是要认清我国工程承包企业通过国内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股票、成立基金等方式为国际项目募集资金等方面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项目推进中,企业要更积极地探讨灵活使用夹层债、可转债、股东贷款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能够有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推动项目落地。

二是要多措并举,协同金融机构加大融资创新。引入金融机构早期介入项目开发,与企业同步推进业务,协助项目架构搭建,促进项目最终落地。对经济效益良好、风险可控的成熟项目,探讨采用无追索或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方式。不断深化保险、银行和企业的三方互动,共同设计合理的投融资模式和机制,促进项目落地。

三是要推动、引导国内社会民营资本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建议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引导国内社会民营资本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支持政策,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加强央企与地方企业及央企与民营企业合作等方式,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

三、继续加强多方合作,成果共享,风险共担

习近平主席多次提及“一带一路”绝不是中国的独唱,而是世界各国的大合唱。在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的产业链上,应不断加强与其他国家相关企业和机构的合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成果共享、风险共担。

一是要积极推进国际金融资本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项目,通过风险的合理分担,提升项目抗风险能力和投资收益。企业在项目融资结构搭建过程中可广泛引入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银行、基金、保险资金、多边机构,有效促进项目的开发、落地。

二是要不断加强与境外企业在投资、融资、技术、供货和总分包等方面的合作。

四、融入当地、持续发展,构建发展共同体

企业应主动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所在国政府、当地企业、第三方合作伙伴以及当地民众构建发展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实现互惠共赢。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周期长,牵涉面广,很多项目为公共产品,涉及民生领域。企业在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过程中,应主动融入当地社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构建发展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