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改革至今,统一的欧盟电力市场逐步形成,各成员国之间的壁垒逐步消除,电力跨国界流动更加自由,能源利用效率提高。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欧洲输配电价也不断完善,为统一市场中电力流动起到了促进作用。探索欧洲输配电价体系,为我国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提供借鉴。
为加深对欧洲输配电价体系的了解,公众号将分系列介绍欧洲输配电价体系,本次介绍总体结构及跨国输电价。
一、欧洲输配电价总体结构
欧盟将欧洲电网分为两层。一层是水平网络,由连接各国的线路构成,线路电压等级为400kV及以上。另一层是垂直网络,由各国的输配电网构成。
因此欧洲的输配电价总体上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回收水平网络运营成本的跨国输电价,另一类是各国内部的输配电价。
欧盟电网与输配价格示意图二、欧洲跨国输电价
跨国输电价,采用单一电量电价形式。主要原因是这种形式计费比较简单,便于实施者理解和操作。输电成本分摊采用邮票法,全网统一的单一电量电价。主要考虑很难将跨国输电成本直接归到是由哪笔交易或哪个用户引起的,并且更难用一个单一量完全准确地衡量用户对电网的使用度。
欧洲联网初期,要采用一种简单易行,能将跨国输电价迅速推广开的形式。如果采用容量电价,则需要进一步明确计量收费的依据采用年非同时峰荷、年同时峰荷、月同时峰荷或者其他的等等。
因此,采用统一的电量电价,输电成本随着电能量从电源点直接传导到受电点,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用户对电网使用程度。
欧洲跨国输电价主要采用跨输电运营商(TSO)的补偿机制(ITC)确定。这是一个基于分层考虑的制度:首先,跨国交易电流产生的成本的支付补偿在TSO之间进行分摊;其次,TSO在基于国家定价规则确定国内输电价时再考虑他们的净支付。
ITC的核心是ITC基金,它将提供两方面的补偿(独立计算):一是补偿由于跨国电流导致的国内输电网损失;二是补偿跨国输电相关输电设施的使用成本。
各输电系统运营商支付的ITC基金基于输电系统运营商“流经本国输电网的净电流的绝对值与流经所有国家输电网净电流绝对值之和的比例”确定。非ITC区域的周边国家根据每年事前确定的费率为他们进出口ITC区域的电流支付基金。
欧洲ITC机制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