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是创新党建工作的重要方法和途径,重点是找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契合点、着力点和融合点。本文综述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通过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实践的思考与探索,提出在治理体系、组织架构、责任考核等方面不断拓展深度融合的抓手,激发党建工作活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牢牢把握两个“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促进互融互进、同频共振,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
深刻认识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参与主体,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使然,国企姓党,国有资本归国家所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定位不偏离,才能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当前,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但无论领导体制如何调整、治理机制如何变化、监管模式如何创新,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决不能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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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是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政治方向是事关国有企业生存发展和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只有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才能在波谲云诡的形势面前廓清迷雾、心明眼亮,才能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毫不含糊、毫不动摇,才能确保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不偏移、不缺位、不走样。党建工作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要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将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贯穿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全过程,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国企加强自身建设的核心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国企党建的主旋律,是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从关系企业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政治高度,认清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责任,全面抓好党建和纪检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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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些国有企业在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方面,往往束手无策、方法不多、效果不明显。主要表现为:
一是没有很好的找到将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的载体,认为党建工作就是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导致在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中思路不清、方法单一、载体不够丰富。
二是党建标准化建设不过硬,没有把党建工作与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企业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党建与业务存在“两张皮”现象。等等。
三
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做到“六个有机统一”
图 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六个有机统一”
(一)推进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和公司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权履职有机统一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一是融入治理结构。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点,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议事决策作用,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
二是融入领导体制。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国有企业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三是融入决策程序。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应当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四是融入制度体系。把党建工作制度纳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把党组织运行机制融入生产经营相关制度规范,实现党建工作制度与企业生产经营制度无缝对接、有机融合。
(二)推进党组织设置与企业组织架构运行有机统一
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原则。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这一原则贯彻落实到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全过程。
一是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依托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设置党的基层组织,保证体制、机制、制度和工作的全方位对接,做到生产经营管理机构设在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企业在改组、改制、联合、兼并或其他形式改革过程中,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保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企业的组织形式发生变化,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要同步进行。在处置“僵尸企业”、破产企业过程中,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等工作。
二是配备党务机构和人员。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可单独设立相应工作部门,也可以与职能相近的行政部门合署办公。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严格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推动党务工作人员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努力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党员输送到重要岗位。
(三)推进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有机统一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至关重要。
一是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在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确保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
二是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坚持党委(党组)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重点抓好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努力造就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者、科技人才、思想政治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按照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负责人任免管理制度。
三是营造良好环境。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气,营造选拔使用人才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人人都能成才的氛围。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岗位责任、风险与工作业绩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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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统一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仍是企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它既是企业价值理念、经营之道、外在形象、内在精神的集中体现,又是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职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落实好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的建设工作主体责任,要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作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把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对企业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精神,引导职工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
三是扎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把企业文化建设融入企业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制定并实施企业文化建设战略,建立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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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党内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有机统一
纪检监察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是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建设、保障企业经营的重要抓手。合规管理、内部控制是企业内部监督的重要组成,是国有企业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制度执行的有力措施。党内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融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理三重防线,汇成一张紧密联系的风险防护网。
一是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的工作协调机制,综合协调纪检监察及合规、内控工作。统一行使党内监督和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监督职能,减少重复监督,从而担负起全面监督的职责,统领和协调从上到下、从内到外、横向联系、纵向对接的各类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监督效率,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全面性、系统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是要强化制度衔接。党内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的工作侧重点各有不同,实际执行的制度规范衔接性不足。要加强党内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的融合互通,必须在制度设计层面有所考量,可在纪检监察相关制度中明确对合规及内控的业务支持,在合规及内控的相关制度中明确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定位及职责划分,加强彼此间的协同与保障,构建行之有效的立体监督制度体系。
(六)推进党建责任与经营责任有机统一
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原则,实现党建与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把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作为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的标尺,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同频共振过程中,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任务完成。
一是明责。建立与“述评考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党建工作责任内容、责任履行、责任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履责。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单位党建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三是考责。在考核内容设计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科学设置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权重、考核等级评定及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和要求,确保实现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四是问责。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任重道远,要将党建工作做好,需要齐心协力,创新开展党建工作,融合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突破虚化的党建工作模式,完善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创新方法和路径。以党建创新为引领,积极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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