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由于墨西哥先后批准并加入了《组织权和集体谈判权公约》(国际劳工组织(ILO)第98号公约)和《美墨加协定》,以及国内劳工制度的矛盾日益凸显。2019年新版劳动法对2012年旧版劳动法作出修改,其中关于工会制度的改革,尤为值得外国投资者关注。新版劳动法中工会制度改革的目的在于能够真正实现工会的自由、民主和透明,保护工人的利益。本文将对2019年《墨西哥联邦劳动法》中工会制度的内容进行简要解读。
#01
墨西哥工会(Labor Union)
根据《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第356条规定,工会是工人或雇主为处理、改善和维护各自利益而组成的协会。在墨西哥,工人和雇主都可以组建工会,通过设立工人工会或雇主工会来保护工人团体或雇主的利益。任何工会都可以自由制定自己的章程和准则,以维护工会成员的利益。
#02
工会制度
(一)工会的组建与登记
《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第354、365条规定,工人工会由至少20名不属于公司值得信赖的员工[1]且年满15周岁的普通工人组成。雇主工会由至少3名同一行业或不同行业的雇主组成。工人或雇主成立工会都不需要事先获得授权,任何机构、政府机关或个人都不得强迫他人加入工会。
工会又可以组成联合会(federaciones)或联盟(confederaciones)[2],联合会或联盟应由至少两个工会组织组成。任何工会、联合会或联盟的登记必须向联邦调解和劳动登记中心(Federal Center for Conciliation and Labor Registry,FCCLR)申请。工会档案资料应当公开并供任何人查阅,所有工会资料应在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并提交给登记中心。
(二)工会的法定权利
《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第357条规定,工会、联合会和联盟的法律人格得到承认,其享有以下权利:
起草其章程和管理条例;
自由选举其代表;
安排行政事务和开展活动;
制定行动方案;
建立合适的组织;
工会不受行政解散、暂停或注销登记的限制。
(三)工会的法定义务
《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第377条规定,工会的法定义务包括:
提供劳动当局要求的涉及工会活动的所有报告;
工会应在十天内向FCCLR通报工会理事的任何变动和工会章程的修订,并随附一份工会章程修订版的副本和两份经授权的相关会议记录的副本。
至少每三个月向FCCLR通报其成员的增减情况。
以上义务都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履行。
(四)工会成员民主权利的保障
《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第358条规定,工会、联合会或联盟的成员享有自由加入和民主参与工会的权利,并享有以下保障:
不被强迫加入或不加入工会、联合会或者联盟。
工会领导人的选举程序应通过其成员的投票进行,并遵守民主和性别平等规则。
工会领导人的任期不能无限期或临时性,不得损害投票权和被选举权。
工会、联合会、联盟对其成员的处罚应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必须保证当事人的听证权,遵守正当程序。
工会领导人应向工人全面详细地说明其收入和资产的管理情况。
(五)工会的选举程序
在新版劳动法修订前,大多数工会不举行民主选举,对工会成员的责任有限。《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第371条规定,新工会成立需要至少 30% 参加选举的工人的同意,且投票必须是自由和保密的。
如果FCCLR对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合理怀疑,则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重新计票,以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
(六)集体协议
《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第390条规定,工会必须从FCCLR获得代表证书,并获得工会成员的多数支持,才能签订集体谈判协议(CBA)。有关集体谈判协议的争议将由FCCLR进行强制性调停和调解。现有的调解和仲裁委员会(CAB)将被逐步取消,将由劳工法院进行审查[3]。工会与雇主之间的集体协议必须在FCCLR进行登记,并且至少每四年审查一次集体协议的条款。
(七)工会的撤销
《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第369条规定,工会、联合会和联盟的登记只能在以下情况被撤销:
在解散的情况下;
不再满足法定要求;
如果工会的领导人、代理人或法律代表对雇主进行敲诈勒索,要求他们以金钱或实物支付以停止罢工运动或避免发起或继续主张集体协议谈判的所有权。这种经证实的行为可以作为法院要求取消工会登记的证据,无论这些犯罪行为可能产生的责任如何。法院将决定撤销其登记。
(八)工会的资产管理
《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第373条规定,工会必须至少每六个月向会员大会提交一份完整、详细的工会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包括工会会费和其他资产的收入情况及其去向,并且需要制定汇报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必须在十天内送交FCCLR,以保存并登记在工会登记档案中(可以通过电子方式送交)。同时,工会账目资料必须完整地以书面形式交付给每个工会成员,并留下记录。
如果工会成员没有收到工会账目资料,或认为工会资金管理存在违规行为,他们有权诉诸章程规定的内部调查和处理程序。如果工会理事仍没有提供工会账目资料或做出说明,工人可以向有关法院申请工会履行这些义务。工人也可以向FCCLR提出申诉,要求工会提供完整的工会账目资料。工会成员采取上述行动绝不意味着将丧失工会权利,也不应成为驱逐或解雇违规工人的理由。
(九)禁止从事的活动
《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第378条规定,工会禁止实施以下行为,包括:
禁止参与逃避供款计划或违反雇主对工人的义务的计划;
禁止对其成员,雇主或第三方实施暴力行为,如歧视,骚扰或性骚扰;
禁止冒充雇主的身份,以便真正的雇主逃避责任;
禁止伪造工人投票或集体谈判的文件证据,实际上投票和谈判并未进行;
禁止通过设置没有法律依据的条件或任何形式的不当障碍,阻碍工人行使投票权和被选举权;
禁止敲诈勒索或从雇主处获取不属于集体谈判协议的捐款。
若工会代表实施了以上行为,则可能被视为违反工人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基本权利。
#03
新版劳动法的效应
自新版劳动法生效和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根据官方数据显示,目前为止,已有1966个在FCCLR登记的工会根据新版劳动法修改了工会章程,完成了94%的进度,因为墨西哥全国内共有2090个活跃的联邦工会。10874个活跃的地方工会中就有3851个在地方工会修改了工会章程,这代表实现了35.41%的进度。全国范围内,有352168名工人在工会民主进程中参加了谈判。[4]此外,近日据外媒报告,在墨西哥有数千份的雇主保护协议将被撤销,墨西哥劳工部长Luis Alcalde表示在139000份集体协议中,工会最终将争取通过工人民主投票批准33000份协议,即约四分之一的协议。[5]
结语
此次劳动法改革对工会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尽管墨西哥基于一些通过改革无法改变的惯有和结构性问题,导致工会的状态似乎不会变化太大,但是依旧需要充分应对此次改革。中资企业首先应当积极了解、研究这些变化将会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在企业内部建立推行这些变化的机制。同时应当注重与员工直接沟通,建立沟通渠道,并为员工提供讲座和培训等,释明劳动法改革的内容及其影响。对于雇主而言,寻求与工会及员工的充分沟通,并排除法律隐患应当是当务之急。
【资料来源及批注】
[1] “值得信赖的员工”是指在公司中职位和责任较高的员工。他们直接受雇主指示,可以视为公司内部其上司的代表。
[2] “联合会”和“联盟”与工会具有相同的职能,但在组成规模和范围上有所不同。联合会是由两个或以上同类型的工会组成的,联盟是由三个以上联合会或二十及二十个以上工会组成的。相较于工会,联合会或联盟的成员拥有更大的自治权,通过建立联合会或联盟可以实现平等和互利,权力或影响力较小的工会可以从与其他优势工会的联盟中获益,同时也是解决联邦层面组织之间冲突的重要措施。
[3] 州劳工法院和调解中心的生效日期为 2022 年,联邦劳工法院的生效日期为 2023 年。
[4] 参见:https://factorial.mx/blog/reforma-laboral/
[5]参见:https://www.reuters.com/world/americas/thousands-union-contracts-dissolve-mexicos-fight-against-pro-company-deals-2023-05-03/
作者/王霜
审核/林耀昌、凌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