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工商业储能核心在于利用储能设备与相应服务,当前主要通过峰谷套利的方式获得收益。围绕该产业链,主要参与者分别有设备商、能源服务商、融资租赁方及业主方,其中设备商主要为工商业场景提供设备,主要销售对象有能源服务商、融资租赁方和业主方;能源服务商和融资租赁方主要是工商业储能的投资运营方,其中能源服务商是最核心参与者,且会兼任运维职责;业主方主要提供场地和变压器资源等。在实际投资运营过程中,根据承担角色不同而衍生出四种投资运营模式,分别为业主自投、纯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和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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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业主自投模式

业主自投模式是指业主方(用电企业)自行购买且运维储能的模式。此种模式下,业主方需要承担较大现金流风险和缺少专业运维经验所带来风险及设备安全风险,但却可获得较高收益,同时部分业主还可获得相应配储补贴用以增厚收益。因业主自投模式对业主要求较高,故更适合资金实力强或高能耗且能源转型意愿强的大型工商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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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业主自投模式示意图

三. 纯租赁模式

纯租赁模式是指业主方(用电企业)向储能资产方进行设备租赁的模式。在此模式下,业主方向储能资产方支付固定租金,且储能设备所产生收益均为业主方所得,同时设备资产方在设备租赁期间也会对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其中储能设备资产所有权始终由资产方持有,但业主方也可以通过与资产方协商买断设备所有权。因纯租赁模式中业主风险较低,故更适合业主方想短期参与或存在轻资产运营要求较高的工商业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