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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合作达到了新高度,其中能源合作成为重要焦点。乌兹别克斯坦作为中亚地区的关键国家,近年来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制定了一系列旨在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的战略规划。特别是其水电资源的开发,已成为政府重点推进的领域之一。在首届中国-中亚峰会的推动下,中乌两国在能源合作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为乌兹别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市场,尤其是水电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最新的总统令,大批水电站的投资与建设计划已确定,标志着该国水电市场即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本文针对这一趋势,深入研究乌兹别克斯坦水电市场的现状、潜力及挑战,并提出相应开发建议。建议中国企业积极把握机遇,加强与乌方在水电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乌兹别克斯坦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水电市场概况

一、国家概况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位于中亚地区,是一个双重内陆国,与五个国家接壤,分别是北部的哈萨克斯坦、东北部的吉尔吉斯斯坦、东南部的塔吉克斯坦、南部的阿富汗和西南部的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分为12个州、一个自治共和国和一个直辖市(塔什干直辖市),2024年人口约为3700万,国土面积44.8万km2左右,排名中亚第三。

乌兹别克斯坦国土约80%为戈壁与荒漠,分布在中西部,其东部多为山地,地势东高西低,境内有大小600多条河流,包括中亚最长的两条河流阿姆河(Amu Darya,全长1415km)和锡尔河(Syr Darya,全长2212km),两河均为国际河流,其中阿姆河在乌境内流经的范围较广。阿姆河流域山区冬春多雨,年降雨量可达1000mm,平原地区年降雨量仅200mm,下游地区雨量则不到100mm。阿姆河流域山区在春季融雪,6、7、8月份河流流量达到最大。从全国范围来看,乌兹别克斯坦平原地区年降水量为90-580mm,山区为460-910mm,主要集中在秋冬季,在空间与时间上分布不均。

二、水电资源分布与开发潜力

乌兹别克斯坦的水资源主要源于冰川、河流、湖泊、水库、跨界河流和地下水。据当地专家测算,乌兹别克斯坦全境河流的总理论发电潜力为每年885亿kW·h,实际技术可开发的发电潜力为每年274亿kW·h,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超过800万kW。

在乌兹别克斯坦的所有河流中,位于塔什干州的普斯凯姆河(Pskem)的水电开发潜力最大,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为132.4万kW,占乌兹别克斯坦可用水电资源的45.3%,其后分别为:图帕朗河(To‘polondaryo),29.2万kW,占10.2%;恰特卡尔河(Chatqol), 24.3万kW,占8.3%;桑加达克河(Sangardak),14.9万kW,占5.1%;阔克苏河(Ko‘ksuv),9.6万kW,占3.3%;阿汉格兰河(Ohangaron),7.3万kW,占2.5%;乌加姆河(Ugom)和胡扎伊波克河(Xo‘jaipok),6.7万kW,占2.3%;其他河流,67.2万kW,占23%。

2022年,乌兹别克斯坦全年总发电量为743亿kW·h,可再生能源总发电量为69.4亿kW·h。其中水力发电量为65亿kW·h,占全年总发电量的8.75%,占可再生能源总发电量的93.66%。虽然水力发电量在全国总发电量中的比重较小,但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仍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并且与每年274亿kW·h的河流实际技术可开发发电潜力相比,当前水力发电潜力仅开发了23%左右,因此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水电行业发展情况

乌兹别克斯坦发展水电的历史相对较早,其第一座水电站博兹苏1号水电站(Bo‘zsuv GES-1)于1926年5月1日投产发电,总装机为4000kW,其全国最大的水电站恰尔瓦克水电站(Chorvoq GES)的各个机组于1970-1972年间陆续投产发电,总装机为66.6万kW(现代化改造前装机容量为62.05万kW)。截至2023年底,乌兹别克斯坦全国水电总装机为241.5万kW,占当前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的30%左右,全境总装机超过10万kW的六座水电站[不包含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边境的12.8万kW装机的乌兹别克法尔哈德水电站(Farhod GES)]中,有三座位于普斯凯姆河流域内,且普斯凯姆河的开发基本上不会触及到跨界河流争端问题。

目前,乌兹别克斯坦水电股份公司(O‘zb-ekgidroenergo AJ,下称“乌水电公司”)为乌境内水电项目的开发主体。乌水电公司基于2017年5月18日第PF-504号总统令成立,具有很强的政府属性,负责全国水电设施统一技术管理、水电行业发展计划制定与实施、水电站建设与现代化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对外水电交流合作、吸引外资、引进国外技术等。乌水电公司拥有乌兹别克斯坦全国共60座水电站(截至2023年底),通过下属17家电站运营实体进行管理。自从2023年以来,乌水电公司与中资企业的合作愈加升温,2023年2月就小水电设备联合生产与浙江金轮机电实业签署MOU,2023年6月就三座水电站建设计划与中国南方电网国际签署MOU。

乌兹别克斯坦的水电发展计划均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进行确立,并基于国际形势变化,根据技术条件进步情况,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近十年以来,其最初的水电开发计划源于2015年11月内阁批准通过的由经济部、农业部和水利部以及乌兹别克能源股份公司共同制订的《2016-2020年水电发展规划》(内阁2015年11月16日第331号决议),新建共九座水电站。在2016年12月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就任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后,其进一步大力推动国内水电行业的发展,先后签署了多项总统令,依次分别为2017年5月2日第PQ-2947号总统令(《关于印发2017-2021年进一步发展水电措施方案的通知》),规划新建水电项目上升至42个;2021年12月10日第PQ-44号总统令(《关于进一步发展水电的补充措施》),为吸引民间资本创造条件,鼓励私人投资者(企业家)参与水电项目投资,并明确2030年水电总装机达到341.6万kW;2023年3月30日第PQ-104号总统令(《关于进一步深化水电改革的措施》),将2030水电总装机容量提高至499.9万kW,明确可通过建设光伏电站以进一步有效利用水电站、水库周边地区的空地,引入“绿色能源”证书制度,单张证书包含1000kW·h绿电额度(详见2023年5月12日第PQ-156号总统令),将利用政府担保外国贷款且有前景的水电投资项目列入开发清单,为使有前景的水电项目能在政府提供担保前吸引到外国贷款(政府只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后才会提供贷款担保),将提供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电网股份公司至少25年的购电保障;2024年7月12日第PQ-252号总统令(《关于加快推进水电体制改革的措施》), 明确到2028年底将水电总装机容量增加到550.8万kW(含共160万kW新建水电站装机容量),批准《2024-2028年水电事业进一步发展措施纲要》,确定乌水电公司投资项目清单,新增装机101.8万kW,指示水电开发委员会加速推动落实由外国贷款或外国企业直接投资的水电项目,并制定和实施引进国际建设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具体措施,要求能源部等部门研究学习中国、土耳其等国在微型和小型水电站建设方面的经验,并提出引进私人投资者进入该领域的建议。而随着国际秩序与形势的加速变化以及《乌兹别克斯坦-2030》战略日期的不断临近,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有较大概率会推出更多有利于外国企业参与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政策和法案。

总体来看,乌兹别克斯坦已经进入自前苏联高峰时期之后的第二个水电开发高峰阶段,规模相对较大的待开发项目仍然集中在塔什干州普斯凯姆河流域。基于尚可的水电开发潜力,以及中央政府以法律层面加大对水电的开发力度与提供合作保障,乌兹别克斯坦在当前阶段基本上已经成为了一个较为优质的水电开发市场。

水电市场与项目开发建议

一、把握地缘政治机遇

作为我国西北边疆省份的毗邻地区,中亚是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中“丝绸之路经济带”陆上西出国门的第一站与核心区域,具有关键战略支点意义。而曾为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的中亚五国,虽然在1990-1991年的两年间先后实现自身独立之后,但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全方位受到俄罗斯的影响。因此,我国企业在进入中亚地区寻求开发一些大型项目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大国地缘政治博弈的影响。

2022年发生了俄乌冲突,且该事件呈现出长期化的趋势,间接为我国企业进入中亚市场提供了巨大的机遇。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早在1997年签署备忘录的中吉乌铁路项目于2024年6月正式签署政府间协定,并于9月正式动工。

目前在中亚五国中,乌兹别克斯坦虽然也极大受到俄罗斯在地缘政治上的影响,但其既不是欧亚经济联盟成员,也不是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成员,随着俄罗斯对中亚地区影响力不断被削弱,乌兹别克斯坦将极有可能会在不受俄罗斯建立的经济与政治框架限制的情况下,进一步采取相较于其他中亚国家更加激进的在吸引外国开发商参与本国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方面的手段和措施。

因此,建议企业可以适当关注乌兹别克斯坦市场,加速参与对其水电市场的布局,把握地缘政治变化所带来的市场机遇。

二、多角度开发策略建议

1.推动中国水电标准“走出去”

乌兹别克斯坦全国绝大部分水电站建成于前苏联时期,水电项目建设多采用前苏联经验或标准(VNTP12-77,更新后的VNTP 41-85等),其独立后新建类和现代化技术改造类的水电项目也大多采用俄罗斯标准(VNTP41-94/RD 34.20.161,更新后的STO 17330282.27.140.011-2008等)。随着乌兹别克斯坦近年来水电行业进入深入发展,引进国际上的水电标准成为趋势,在前文提到的第PQ-252号总统令中就明确有引进国际建设标准等描述,因此企业应借此机会,在进入乌兹别克斯坦水电市场时,通过两国行业内企业间或政企间交流、规范文件本地化翻译、项目参与等多种方式,推动中国水电标准一并“走出去”。

2.打造小语种团队的开发模式

根据2023年英孚英语程度指数报告,乌兹别克斯坦排名93/113,国民英语程度评级为非常低熟练度。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要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市场需要依靠一支非英语为主的小语种团队。不管是在开拓水电市场,还是在水电项目施工建设方面,这支团队都将能发挥重要作用。目前,乌兹别克斯坦的官方语言为乌兹别克语,非官方的通用语言主要为俄语,为能更好应对水电市场开发中的跨语言、跨文化交流问题,建议以我国西北边疆省份的少数民族(乌孜别克族、维吾尔族等)且有俄语能力的员工为基础,打造出一支小语种市场开发与项目管理团队。

3.生态环保与水电项目开发紧密结合

乌兹别克斯坦身处中亚腹地,远离海洋,导致该国森林资源匮乏、荒漠化严重。而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人口的快速增长,其所面临的以水资源匮乏为代表的环境问题也愈演愈烈。因此,中资企业在开发乌兹别克斯坦水电项目时,建议将国内先进的生态环保技术运用到项目当中,提升环保在水电项目中的重要性,兼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此类项目开发模式开展顺利时,将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进而有利于我国企业赢得良好口碑,实现我国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乃至整个中亚地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