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罗马峰会通过了G2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发布的《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就建立支柱二全球最低税制度达成共识。全球最低税规则适用于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年收入达到或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旨在确保范围内跨国企业集团在其有实体(包括常设机构)的任一税收管辖区的有效税率不低于15%。我国“走出去”能源跨国企业集团经营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地区),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年收入基本都达到全
海外投融资
2023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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